突發:加拿大移民部長發表香港相關的移民政策
11月12日,加拿大移民部長宣佈支持香港移民的新措施。具體包括:
已在加拿大香港人:
- 豁免續領簽證或延期居留申請的手續費。
- 新設工作簽證,容許已完成專上課程的香港人 (無論在加拿大或是在香港完成的大專院校課程)在加拿大工作最長三年。
- 成為永久居民的詳細申請程序將於明年(2021年)公佈。此途徑只要求最基本语言能力、最基本教育水平及一年加拿大工作經驗。
在港加拿大人:
- 在港加拿大人(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)可隨時返回加拿大,政府將加快提供他們所需的相關文件。
仍在港香港人:
- 允許加拿大人的在港家人在旅遊限制令下例外進入加國。(入境後仍需隔離十四日)
- 新設工作簽證,容許已完成專上課程的香港人 (加拿大或香港的大專院校課程)在加拿大工作最長三年。
- 詳細的永久居民申請程序將於明年(2021年)公佈。此途徑只要求最基本言能力、最基本教育水平及一年加拿大工作經驗。
- 加快審批學生簽證及移民申請(包括永久居留申請及家庭團聚擔保)。
同一天,加拿大移民署IRCC發佈對港人的新PRRA政策。通常IRCC要求申請者在其難民申請被拒後需等待12個月才能申請PRRA, 該政策將為來自香港的個人(根據其難民被拒具體時間)免除12個月的等待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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